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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人员出国政审制
度
流动人员出国政审管理制度
一、在县人才中心存放人事关系、人事档案人员,办理因私出国时,由县人才中心出具政审手续。
二、流动人员办理因私出国政审手续时持县公安局外事科签发的《因私出境人员审核表》。
三、填表后,人才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查,填写审批意见,由部门领导签字后,转交有关部门。
四、办理出国政审手续,须按规定交政审费1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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